8月热点解读 | 从山西大学新传考研看体育饭圈化现象
网络体育报道的主要关注点已不再属于体育赛事, 也并非体育明星在赛场的表现以及比赛成绩, 而是着重于深度挖掘并传播超体育比赛以外的内容, 尤其是体育明星个人具备可消遣性的那些方面。这种报道出现娱乐化的倾向性, 致使对体育明星体育所固有的励志本质严重淡化, 却将体育明星的“娱乐偶像”价值予以放大和强化。如此一来, 便销蚀了基于体育明星硬实力而产生的追星理性心理, 还滋长了青少年粉丝因喜爱“偶像”进而产生的追星感性心态, 最终成为“饭圈”凝聚群体共同认同感以及开展应援行为的情感驱动力量。
③体育明星泛娱乐化发展完成个人“圈粉”
商业资本积极主动地进行推动, 国家体育总局针对运动员参与商业活动的管理政策持续不断地放宽, 体育明星跨界进入娱乐业变成了普遍存在的现象, 具体涵盖参与体育综艺节目, 参与体育竞技真人秀, 与娱乐明星相互之间互粉, 联合共同参加商业活动, 甚至是朝着娱乐圈的方向发展。
这些互动行为, 使得体育明星曝光度得以增加, 助力其凭借外形、个性以及才艺, 有效地吸引到了传统体育迷之外的娱乐圈追星群体。需要注意的是, 这些起源于娱乐圈的“粉丝”, 与单纯的体育迷截然不同, 他们所喜爱并追逐的乃是体育明星自身, 同其从事的项目或许并没有太大关联。
不难讲大量旨在仅仅追崇体育明星个体而出现的青少年粉丝, 是“饭圈”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 在为数不少的这类青少年粉丝里, 其中一些体育明星的忠实粉丝更是成为组建的为主导力的存在。
3、体育追星“饭圈化”的风险
①脱离体育特点,“造神式”吹捧体育明星个人
将所喜爱的偶像予以“神化”, 那种偏执性的偶像崇拜乃是“饭圈”畸形文化的显著表征之一, 只对体育明星个人痴迷的青少年粉丝通常对体育运动项目兴趣欠缺且缺少体育运动知识, , 极容易背离体育特点, 过度地“神化”体育明星。
粉丝们会漠视体育凭实力与成绩说话的特性, 摒弃“没有最好, 只有更好”的体育追求, 不切实际地对体育明星的实力和成绩予以拔高夸赞, 这些“神话”在网络环境中极易向圈外扩散, 不仅会损坏体育明星个人形象, 还会引发别的粉丝群体的质疑与抗议。
更为不利的是, 存有对偶像盲目崇拜的“饭圈”思维, 这种思维将挟裹驱使青少年粉丝群体, 使其愈发狭隘固执, 还会让他们逐步丧失独立思考能力, 也让其渐渐丧失批判性思考能力。
②偏离体育运动,过度追求娱乐性内容
“饭圈”作为娱乐社群, 疯狂追逐娱乐性, 且逐渐走向“娱乐至上”的极端, 是这样的情况。与体育明星比赛具有时限性不同, 赛马场内容追星需要具有相应体育知识, 赛场外追星更有趣, 并且几乎无体育“门槛”, 将体育明星当成娱乐明星来追的危险风气乘隙而入, 就是如此这般。
一个方面, 体育明星的颜值, 以及其身材、着装、恋情等这类花边内容, 慢慢占据主位, 进而成为青少年粉丝体育追星的主要脉络, 然而体育比赛,还有体育明星在赛场的相关内容, 却被置于边缘位置。
一方面, 娱乐化追星导向更进一步渗透至体育赛场之中, 体育明星在赛场的表现、技战术的运用以及体育比赛的进程等相对严肃的内容, 因缺乏趣味而愈发无人关注。另一方面, 那种远离体育运动、仅仅追求娱乐感官满足的浅薄追星内容, 不但严重妨碍青少年粉丝群体真正去了解和认识体育运动的精神内涵, 而且还难以促使其对体育运动产生热爱并积极参与。
③抛离体育精神,频发病态追星行为
对偶像怀揣着那种狂热至极的爱, 以及进行过度维护的情况 , 容易滋生出像互撕网暴呀 , 党同伐异之类的一系列极端行为。青少年粉丝们被那种有着无限包容 且无限热爱体育明星个人的狂热情绪左右着 , 抛离体育精神的那些无底线追星行为屡屡发生。
首先, 粉丝们对体育运动竞争的正常状态予以漠视, 将那些和自身群体观点不同的体育明星的看法, 意见, 以至合理批评, 统统视作“异己”, 接着, 不加分辨地运用恶意举报, 刷屏控评, 人肉搜索等暴力手段来予以消除。
二来, 粉丝们摒弃了“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体育运动精神, 将比自己所粉体育明星更“优秀”的队友以及对手视作“眼中钉”加以攻击。先是从成绩吹撕战开始, 进而发展为人身辱骂攻击, 再到造谣污名传播, 对抗方式渐渐恶化升级, 参与主体也从少数粉丝扩散至整个粉丝群体。青少年粉丝无疑是这些冲突的主要参与者呀, 参与得越多, 且参与程度越高, 那么对自身价值观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
4、体育“饭圈化”的治理
①家校联手培养青少年网络媒介使用素养
依赖社交媒介架构起的追星群, 粉丝用来开展体育明星相关内容的生产、交互以及传播行为, 这归属于参与式粉丝文化范畴当中。鉴于此, 粉丝个体生成的追星内容以及采取的参与形式成为体育迷追星步入正常轨道的必备前提条件 , 此情形下培育青少年群体的粉丝在体育方面的素养以及网络媒介素养必须被置于最首要位置。
为此, 各级学校需积极去进行探索, 还要深入开展媒介素养“赋权式”教学, 凭借体育追星主题来培育青少年对于网络体育明星信息思辨解读的能力, 培养其理性加工的能力, 以及得当传播的能力。能够开展网络追星普法宣传, 引入如侵犯明星网络名誉权的案件, 引入使用“饭圈黑话”侮辱明星等网络违法追星案件, 以此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教育。
②社交媒体以意见领袖型粉丝为抓手引领理性体育追星
体育明星意见领袖型的粉丝, 是体育“饭圈”直接的组织管理者, 对粉丝成员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是那左右粉丝群体追星走向的关键力量。那各类的社交媒体, 成为体育明星“饭圈”运营 的平台是责无旁贷的, 要主动去履行管理主体的责任, 要以意见领袖型粉丝作为抓手, 来规范青少年粉丝体育追星的行为。

其一, 社交媒体需充实且完善自身平台网络社群的内容生产规则, 以及交互规则, 还有传播规则, 借由这些规则为体育追星划定底线, 针对粉丝群体出现的违规追星行为采用诸如限流的手段, 以及限期整改的手段, 甚至强制解散等手段予以严格处理。
其二, 社交媒体需尽早完毕体育明星意见领袖型粉丝实名认证, 围绕正向引导与有效管理这两方面核心, 对其实施定期考核, 通过流量扶持及提供活动运营指导暨优质资源等举措, 激活意见领袖型粉丝社群管理能动力, 坚决撤销无作为以及不合格意见领袖型粉丝管理权限。
③主流媒体集体发声引导粉丝追星回归体育轨道
主流媒介需坚持体育文化积极价值指引方向, 全面凭借体育方面的报道去发起号召, 并引领粉丝范畴的群体, 让追星朝向体育自身回归。
一则, 主流媒体需借榜样报道, 去加深粉丝群体对于体育明星优秀品质以及体育精神的理解还有认知, 以此带动青少年把体育追星的焦点聚集于体育运动领域。
再者, 主流媒体能够借助择优去转发, 或者通过改编采用的办法, 来激励从而使其生产出更多具备高质量的追星方面的内容, 进而渐渐把青少年粉丝追星时候的视线引领回到体育自身之上。要是体育明星碰到了不客观的报道, 主流媒体需要在第一时间凭借公正理性的声音来展开“拨乱反正”的行动, 依靠这样的方式去安抚粉丝的情绪并且消除掉非理性的维护行为。针对于粉丝群体出现的失当的体育追星时候的言行, 主流媒体更得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公开的纠偏工作, 发挥出舆论监督的力量从而让粉丝群体收敛自身的行为。举例来说, 对于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期间出现的那些混乱状况, 许多占据主导地位的媒体都相继发出声音, 抵制“饭圈文化侵入体育领域”。
④多方合力净化网络环境并整治极端体育追星行为
对网络“噪音”而言, 要从根源处予以消除, 针对治理青少年粉丝变态体育追星行为, 两者需并且要同步去展开, 这般进行的情况之下, 其脱离不了的是多方力量共同踊跃地参与其中啊。
首先, 各级负责网信工作的部门要针对网络媒体强化管控举措。着重开展整治行动, 对准发布不符合实际以及虚假的网络体育明星相关报道的重点区域, 例如自媒体和商业媒体, 予以整治。对于那些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并且故意去煽动粉丝情绪以及挑起粉丝之间争执的违规账号, 采用限定时间进行整改以及直接实施封禁的方式, 给予严厉惩处。
其次, 各类网络媒体需高度警觉, 保持实时监测体育明星粉丝群体性网络冲突, 一旦察觉到集群性粉丝互扯、互骂、拉踩及发起攻击等情况, 便要尽早进行干预, 并借由删除言论、警告禁言以及注销账号等方式果断予以消弭。
最终, 与互联网有关的管理部门共同协作, 去完善网络举报以及投诉的渠道, 全力激发粉丝群体在网络监督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比如说, 微博针对巴黎奥运会相关赛事讨论期间出现的把一方与另一方作不合理比较并引发争端、怀有恶意地进行攻击等行为, 总共清理掉违规内容达12000余条, 并且对300余个违规账号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从阶段性禁言一直到永久禁言的处理。
【知识延伸】参与式文化
参与式文化是由美国文化研究学者亨利·詹金斯在《文本盗猎者》中所提出来的, 它是以Web2.0网络为一个平台, 是以全体网民当作主体, 借助某种身份认同, 将积极主动地去创作媒介文本、传播媒介内容、加强网络交往作为主要形式进而创造出的一种自由、平等、公开、包容、共享的粉丝文化样式。
参与式文化具备的特征主要是, 有较低的门槛, 鼓励进行创作分享, 营造创造学习的氛围, 赋予人士成就感, 催生出社区感。在社交媒体平台之上的参与式文化, 主要呈现为网民积极地制作表情包、网络流行语、恶搞视频等这样的文本, 并且展开扩散与传播等行为。
它是媒介转型的模式之一, 叫参与式文化, 强调了媒介消费这方面的变革, 它反映的便是媒介消费群体角色的改变, 消费者不再是被动挨信息的受众, 在Web2.0那个时代, 消费者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会极大地突显出来, 受众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器, 在媒介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 “受众”这个词同时有了信息生产者以及消费者这两层意思, 也就是“producer”与“consumer”合成了“prosumer”。新媒体时代里的“公民参与”, 对比着传统媒体时代的“文本盗猎”开展来瞧瞧。这两者, 都属于同一类文化, 属于参与式文化范畴。并且, 都是受众在表达自身思想想法或者观念以及看法等意思的具体过程里边, 在通过语言等媒介来展现自我, 所呈现出的不一样的表现方式。
(二)互动仪式链
1、概念
交互仪礼理论起始于埃米尔·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 涂尔干觉得信仰与仪式是宗教里最为关键核心的两个部分, 美国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在戈夫曼互动仪式的根基之上提出了“互动仪式链”理论。
对社会性组织来讲, 互动以及仪式能够持续产生情感能量, 把这种情感跟符号关联起来, 进而构成组织信仰、组织思想、组织道德规范以及组织文化的基础。组织里的个人, 借助仪式产生的情感和符号引发后续的社会互动。历经一定时间, 这种循环变成固定模式, 成为组织社会最为基本的结构。
2、饭圈与互动仪式链
拿《韦氏词典》的记录来说, “Fan”这个词是来源于Fanatic(狂热者)的缩写形式, 它最早能回溯到19世纪末即1903年, 用于描绘体育运动方面的忠实观众或者参与者, 它的复数形式成了Fans, 同源词Fandom既能把狂热者进行总体称呼, 又能够指代狂热、不理智的那种状态。从这儿能够看出, 在竞技体育的输赢这种情境当中, 情绪的投入是有着很长时间历史的事儿。就好像早期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只准许成年男性参与, 并且还得是赤裸着去参加, 一样地, 充满着对于力量以及胜利的崇拜。
在如今娱乐工业极为发达且用户被予权的当下, 粉丝对偶像的情绪愈发复杂, 从原来单纯的胜利探寻, 已然迈向了别样的情感投入。从粉丝演变成饭圈, 这里面存在商业资本体育运营、网络体育报道以及体育明星泛娱乐化发展的共同作用因素,也有特殊的情感投入以及互动仪式的搭建与强化。有学者表明, 情感能量是互动仪式的关键组成部分和结果, 它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具体情感, 是长期稳定的社会情感, 类似心理学里“驱力”的概念, 不过更具社会导向。
“饭圈”的核心, 是借助应援仪式, 为“饭圈”成员, 获取较高的情感能量回报 , 高回报的情感能量反馈, 还有层出不穷的文化符号, 让“饭圈”成员,对下一次的互动仪式, 满怀期待、迫不及待, 于是新一轮的互动仪式, 迅速在这般热切的期待里, 就此展开了, 如此循环往复, 构成了互动仪式链。
被给予个体情感能量以及成员身份符号的成功的互动仪式链, 这二者能够当作资源用于再投资, 进而成为进一步的互动仪式链, 在这般循环往复的进程里, 群体持续排除异己, 构建出更为严密的类组织形式。
3、群体极化

因数据比拼或者竞技比拼致使界限清晰的组织形成对立, 其背后的饭圈便会奋起反抗, 进而出现群体极化行为。群体极化提出者桑斯坦讲过: “在网络以及新传播技术范畴内, 志向相同的团体相互交流探讨, 最终他们的想法与之前无异, 仅仅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罢了。”。
如果说, 桑斯坦相较于其他人更为早年地察觉到互联网世界里群体以及其舆论观点迈向极端化存在可能性的话, 那么, “饭圈”在具体中的运作践行以及从“饭圈”自身扩展出来的影响力的体现行为外溢态势方面来说显示出, 这种极化具备极具强大的影响力。这是由于, 存在于追星行为中的情感所遵循的逻辑以及其能够实现动员的机制, 是造成“饭圈”情感形成极化以及这种极化向外溢散传播这一扩散现象出现的重要的有着推动力的机制。
当下, 饭圈化粉丝的行为, 和正常观看比赛、表达对运动员喜爱有所不同, 畸形的“饭圈文化”呈现出强烈排他性、情绪化表达以及过度应援等“群体极化”实践。部分粉丝进一步丢失理性, 一方面陷在“饭圈”造出的“甜蜜假象”里, 缺失边界感, 发私信去骚扰, 甚至非法获取“偶像”隐私;另一方面以“圈”为界限, 制造运动员间的矛盾与对立, 把比赛里的对手当成“偶像”的假想敌, 去恶意抹黑攻击, 从而扰乱赛场秩序。
(三)网络暴力
8月15日, 依据公安部官网传达的消息,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对“饭圈”乱象十分予以重视, 不断地跟有关部门一起依照法律严厉打击关乎该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处于巴黎奥运会期间之际, 网安部门紧密留意涉巴黎奥运会的相关动态情况, 切实强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方法。在此期间, 公安部先后公布了4起打击整治涉及体育这个领域的“饭圈”违法犯罪颇为典型的案例。自8月1日起,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开始施行, 该《规定》明确指出,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之下, 细化网络暴力信息的分类标准规则, 还要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以及典型案例样本库等措施, 以此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我们具体来看一下《规定》对网络暴力治理的进一步推动:
1、明确了网络暴力信息
《规定》所讲的网络暴力信息, 是那种借由网络, 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样式, 针对个人进行集中发布的信息, 它包含侮辱谩骂内容、传播了造谣诽谤内容、含有挑拨鼓励仇恨内容、施加了威压强逼胁迫内容、暴露侵犯了隐私内容, 也夹杂着会对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指责嘲讽方面内容、使人遭致歧视的贬低方面内容。总之, 这是违法和不良的信息。
2、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
《规定》进行了相关提出,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去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 要综合考虑事件类别这一因素, 也要综合针对主体这一因素, 还要考虑参与人数这一因素, 以及信息内容这一因素, 同时要考虑发布频次这一因素, 其环节场景因素也不容忽视, 举报投诉因素同样要加以考量, 以此及时发现并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
(2)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的处置
针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这样的要求: 若发现了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 或者在其服务的显眼位置, 以及容易引发用户关注的关键重点环节找到了涉网络暴力不良信息的, 就应当马上停止传输,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理措施, 保存相关记录, 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是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线索, 依照法律配合开展侦查调查以及处置等。
互联网络新闻信息服务供给者受要求约束: 务必要秉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强化针对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公益宣传。绝不能经由虚报事实、过度渲染、片面报道之途径, 去采编发布、转载牵涉网络暴力的新闻信息。针对互联网络新闻信息予以跟帖评论服务的, 须得施行先审而后发。要是采编发布、转载的牵涉网络暴力的新闻信息存在不真实或者不公正情形, 就得即刻公开进行更正, 从而消除不良影响。
(3)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
《规定》提出要求,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 把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的情形记载到用户信用记录里, 依照法律依据约定降低账号信用等级, 或者列入黑名单, 并且依据此来限制账号功能, 或者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3、强化用户权益保护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要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 提供便利用户的选项, 诸如设置屏蔽陌生用户, 或者特定用户, 设置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 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等屏蔽暴力信息防护选项。此外, 要完善私信规则, 要为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防护指导, 以及保护救助服务, 协助启动防护措施, 并且向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
4、多部门协同监管管理和法律责任
以网信部门为主导, 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 依据法律规定, 针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实地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操作。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面对网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 按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求, 必须百分百予以周全配合。《规定》正式施行这一行为, 为网络暴力综合治理范畴, 提供出具备有效性的解决方案。在社会具体情况里, 网络暴力事件始终呈现层出不穷态势, 既有匿名谩骂的恶劣行径, 又含恶意造谣的不良举动, 从人肉搜索这种侵犯隐私行为, 直至群体围攻这种群体过激行为, 全方位给受害者带来难以用言语清晰表述的内心痛苦以及人格伤害。它不仅侵蚀了网络生态的纯净,更挑战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04.答题金句
(1)粉丝偶像产业, 是典型的情感消费产业, 它把粉丝对偶像的情感, 置换成数据劳动、商品消费, 这正是资本逐利本性以及逻辑推动下的必然结局。
(2)报道日趋娱乐化, 出现严重偏转, 极大淡化了体育明星的体育励志本质, 却又大力放大并强化了体育明星的“娱乐偶像”价值。
(3)这种销蚀, 它针对的是体育明星硬实力追星时的理性心理, 却滋长了青少年粉丝因喜爱“偶像”进而追星的感性心态, 并且成为了“饭圈”凝聚群体认同感以及开展应援行为时的情感驱动力。
(4)担负着主流作用的媒体需对体育文化当中的正向价值导向予以坚守, 充足地借助体育方面的报道, 来喊出吁使以及引导粉丝群体的追星行为向着体育自身回归的诉求。
(5)成功的互动仪式链赋予个体情感能量, 以及成员身份符号, 这二者能够当作资源用来再投资, 进而形成新的互动仪式链。在这般循环不止的进程里, 群体持续排除异己, 构建成更严密的类组织形式。
